由前公司负责。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2.《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另外,《个人独资企业法》都做了相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应该属于原公司
由前公司负责。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2.《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另外,《个人独资企业法》都做了相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应该属于原公司
雇佣五级伤残工人违法吗?雇佣五级伤残工人违法吗?雇佣五级伤残工人违法吗?
家人在小厂上班,造成8级伤残,经过核实该厂营业执照地址不是家人上班的地址,上班地址为无营业执照,是后期补办,目前该企业一直催我们做工伤鉴定,但了解到工伤赔付很少,非法用工赔...家人在小厂上班,造成8级伤残,经过核实该厂营业执照地址不是家人上班的地址,上班地址为无营业执照,是后期补办,目前该企业一直催我们做工伤鉴定,但了解到工伤赔付很少,非法用工赔...家人在小厂上班,造成8级伤残,经过核实该厂营业执照地址不是家人上班的地址,上班地址为无营业执照,是后期补办,目前该企业一直催我们做工伤鉴定,但了解到工伤赔付很少,非法用工赔...
企业合并或收购四级伤残员工怎么办
我是国有企业的一名职工,现在听说我们厂要被私营企业收购。不知道收购以后对工人都有哪些利和弊?懂行的请具体点说,请不要百科里面粘贴。还有就是本人出过一次工伤,鉴定为七级伤残...
公司最近与另一家公司合股。接手了那家公司的债权和债务(即那家公司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和存货)。现在那家公司以前的客户销售退货,会计分录该如何处理?补充:当初协议,那家公司债权...
如果不是,那又是谁来计算和审核出的商誉呢如果不是,那又是谁来计算和审核出的商誉呢如果不是,那又是谁来计算和审核出的商誉呢
大连德泰控股公司收购环卫公司请问对环卫工人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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