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法》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款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我是(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从朝阳变更到了东城刚才我打电话问了东城国税二所64217837那个工作人员跟我说如果你不嫌麻烦每次都到朝阳去报税可以不变更然后我又给东城地税朝阳门所打电话64519012他说应该变我追问是必须变吗,刚才国税的说可以不变。然后他说:恩....恩.....你看吧....希望能对你有帮助反正我是不变了变更的工作量太可怕了~~~~~~~~~~
可以不换。因为换税务非常麻烦。如果不开发票的话,你可以还在原地报税。如果开发票,就最好换税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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